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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女訪友忘停車處 民權警迅速找回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09-09 14:23

   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曾俊嘉、周家瑋於日前晚間擔服巡邏勤務時,接獲一名蘇姓女子(25歲)至派出所報案稱忘記自己車子停放處,請求警方協助,警網遂趕至蘇女所稱現場查看、尋找。

       蘇女向警方稱到復興二路8巷找朋友,結束要開車離開時,忘記車子停在哪裡,找不到車子,故趕緊到派出所報案。員警詢問蘇女相關資料後,根據蘇女所稱車輛停放於路邊停車格,附近有分隔島及路樹等資訊,警方研判汽車應停在民權路或三多路上,巡邏警網立刻前往周遭尋找,五分鐘後果不其然在附近尋獲蘇女的汽車,蘇女見到自己的汽車後表示感謝警方不辭辛勞的協助。

       警方向蘇女表示停車在外為避免相似情形發生,可以用手機拍攝停車位置後再離去,蘇女非常感謝警方的耐心及專業,讓她得以找回車子。

    上版日期:113-09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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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39--警方協助民眾找回車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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